2024-04-19 服务与支持

  我市切实转变环境监管理念,提升环境监视测定水平,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将线上监控与线下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有机融合,建立健全“互联网+环保”智慧监管新模式,不断拓宽环境治理新路径,提升环境治理新成效。

  一是“互联网+监管”,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全面加强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定期组织并且开展网格员理论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完善“污染源档案、巡查档案、学习档案”分类管理,将移动源纳入污染源档案,不断深化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全方面提升网格化监管效能,充分运用废水废气在线监控、用电监管、智能门禁等管理系统为一体的“智慧化”非现场监督管理模式,对污染源实行全天候无缝式监管、精准化管控,推动生态环境监管由“人防”到“技防”转变。截至目前,共组织并且开展网格员业务技能理论考试3次,共处理各类在线件,线上线下累计巡查发现并整改问题6155件,解决了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和隐患问题。

  二是“互联网+监测”,提高环境监视测定精度。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核发排污许可证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和排污许可证具体实际的要求,依据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清单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掌握应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督促指导企业有序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完成数据联网上传和排污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企业自动监测站点131个,全部纳入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6.0),处理工单3890余个。强化监督帮扶,促进规范监测,开展自行监测线家次、线家次,审核企业自行监测方案5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确保了监测数据的联网率和完成率,提升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质量。

  三是“互联网+执法”,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建立线上监督帮扶渠道,指导全市1061家企业和事业单位安装使用山东省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企业端,通过APP推送、线上反馈的方式,帮助排污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打通监督帮扶闭环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通过线项问题的整改反馈,切实提升了企业环境管理上的水准。积极地推进非现场执法,将24家重点监管排污单位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采取“无事不扰”的非现场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非现场执法工作中,交叉使用排污许可平台、在线监测平台、用电监管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等数据平台信息进行比对检查,精准查找环境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将环境违法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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