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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7 管廊电力监控与保护
产品介绍

  原标题: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法律观察一隅——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的合规要点初探

  本文结合实务,以用户侧的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合规要点为视角做多元化的分析介绍,以供能源行业领域相关企业合规化经营参考。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以下简称“能源体系规划”),能源体系规划指出,“能源产业数字化初具成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是“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可见,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是当前能源行业领域的大方向。所谓的能源数字化转型,其重要驱动力就在于将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将数据要素深度嵌入到生产运行流程与客户服务之中,充分的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与倍增效应。[1]

  以电力行业的运维业务为例,电力行业的生产运营流程包含了“发、输、变、配、用及运维”各个阶段,其中电力运维阶段包括了电力设备的巡检、勘察、检修、试验、抢修、安装等,电力运维是电力生产流程中付出时间最长、工作量最大的业务,传统电力运维企业高度依赖劳动力,因缺乏科学而高效的管理手段,运维成本高、响应速度慢,而将电力运维与数字化融合后的,传统电力运维企业升级转型为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将电力设备接入智能用电服务平台,对设备正常运行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和数据采集,并将采集到的数据来进行评估,判断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电力设备若处于异常状态,平台会及时作出报警提示,线下专业运维队伍将迅速做处理,主动出击,不但可以将电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更能提高人员和能源的利用效率。

  当然,数字化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固然是大势所趋,但不论是本文主要讨论的电力运维业务还是整个能源产业,相关企业在进行数字化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时既要关注技术升级,更应该做到合法合规,由于目前我国尚无较为系统性的立法规定,笔者就结合以往的实务经验,以用户侧的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合规要点为视角做多元化的分析介绍,以供能源行业领域相关企业合规化经营参考。

  电力运维一般来说包括用户侧电力运维及供电侧电力运维,用户侧的电力设备属于低压用电范围,通常由用户单位自己管理,但诸如商场、工厂以及学校等较大的电力用户由于电力设备复杂程度较高,往往会将运维的任务外包给第三方企业,该等为电力用户侧提供电力运维服务的企业即为用户侧电力运维企业。

  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一般是从传统的用户侧电力运维企业转型或升级而来。传统的用户侧电力运维企业的经营事物的规模往往包括电力设计咨询、电力工程建设、电力设备供应以及线下的电力设备运营和维护,而在数字化背景下,传统的电力运维企业通过设备数据的采集及融合、运维设备的集成管理以及运维团队数字化管理,将企业转型为应用于能源用户侧电力能源智慧运维、变配电站托管服务、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的科技型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使用户侧的能源系统更为“绿色、安全、高效、经济”,通过“线上监管+线下维护”为电力用户更好的提供24小时云监测、能源托管等一系列组合式服务。

  2017年,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共同印发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省市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快速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层次地融合。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化的经济发展规划》也明确了加快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等7项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随着政策的有力支持和用户端用电服务市场的不断多样化与专业化,智能电力运维市场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及行业政策来推动电力系统的现代化、智能化建设。比如:2014年7月,国家电网发布《2015-2020年电网智能化滚动规划指南》,提出到2020年,全面推广应用输变电状态监测、直升机巡检、无人机巡检和机器人巡检等先进的技术,实现输变电设备的智能巡检、电网运作时的状态的实时评估和辅助决策,全面建成具有信息化、自动化和互动化特征的智能电网;2016年11月,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2019年4月,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快速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提出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月,国家电网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攻坚突破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推动构建能源互联网产业链,打造互利共赢能源新生态,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各环节效率,加强政企联动,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载体,汇集全社会力量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迭代打造企业中台和智慧物联体系。[2]

  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由于其兼具传统电力运维与数字化技术的双重属性,企业合规既要关注其作为传统电力工程企业常遇的法律问题外也要关注其作为数据处理者的合规问题,依照我们的经验,除了一般企业可能涉及到的劳动人事、税收以及知识产权等合规要点外,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在合规方面有两大特别要关注的要点。

  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通常覆盖了传统电力运维企业的业务营业范围,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需要取得相关资质方能开展相应的业务。我们将相关的资质条件梳理如下: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在经营过程需要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四种资质类别,取得不同的资质类别需要的企业人员和工程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可承包的经营事物的规模也存在区别,企业在开展业务时要关注自己是不是取得了对应的资质,开展具体资质类别及有关要求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0月14日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企业在运营中还需取得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如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也存在资质类别,具体资质类别及有关要求如下:

  根据《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修订)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可以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公司,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施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通常也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管理规定》(试行,2014)规定了作为电能服务商的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的基本义务,即对于电力用户在线监测数据的使用,需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未经用户允许,电能服务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但对于电力数据的性质,以及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可能面临的数据保护具体义务,电力行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未规定,因此就需要将目光转向数据保护领域的法律和法规寻找法律渊源。

  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通过处理电力用户的电力数据为用户更好的提供运维服务,但就目前立法现状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3]区分了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及一般数据,其规定均属于纲领性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数据分类分级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数据来进行具体的分类分级管理,而电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尚未出台规章制度对电力行业领域数据分类,因此,电力行业领域什么是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及一般数据,并无具体规定(与之对比,工业电信行业、汽车行业均出台了明确的规定,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处理的电力数据属于何种性质,尚未定论,此外,从我们的经验来看,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的服务对象通常为企业单位,很少会有个人客户,所以基本不会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问题。

  根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法律法规,若用户侧电力智能运维企业向第三方共享、交易、委托处理重要数据的,应当征得相关主管部门、网信部门同意,并同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法律法规,重要数据处理者附有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应当确保不超出网信部门安全评估时明确的出境目的、范围、方式和数据类型、规模等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等义务。

  在“双碳”背景下,全力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电力服务企业无疑会助力于能源产业的转型与升级,提升能源利用的综合效率,但传统能源企业组织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技术升级,更要注意合规经营,既要关注其开展传统业务所需的资质条件,更必须要格外注意数字化进程中的数据保护。

  [2]参见:《2021年我国电力智能运维分析管理行业相关监督管理体制与主要政策汇总》,载公众号“观研天下”2021年7月3日文章。

  [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虽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但不妨参考其中的相关条文所彰显的立法意图。

  特色行业类别:健康与生命科学, 能源与自然资源,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 金融行业

  《 新能源项目特殊投资模式的风险及防控——以直接收购前期项目和合作投资前期项目为例》

  《新能源并购项目如何成功落地? ——谈新能源项目并购中的几个典型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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