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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管廊电气安全
产品介绍

  服务内容:派驻4名运维服务人员及2名数据服务人员,共计6人,建立运维支持团队,保障税收大数据智税平台稳定运行、总局云平台及数据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针对系统升级改造需求开展详细调研,设计总局精准推送功能、总局一体式网格化服务功能、外部门数据共享功能及提供互联网数据四项服务,完成系统开发、实施、培训等工作。

  工程内容:实施税收大数据智税平台及总局云平台的运维及数据支持服务,保障税收大数据智税平台稳定运行;建设总局精准推送、总局一体式网格化服务、数据共享3项系统功能,采购互联网涉税数据,完成税收大数据智税平台升级改造。

  升级改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系统开发升级工作,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发升级部分免费运维服务一年。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与1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项目联系人:罗立权、张展赫;

  根据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局要利用各地自有数据平台建设征纳互动数据库,接收并存储下发的推送内容,及时了解掌握精准推送实施情况,确保新办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优惠政策。为深入推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保障电子专票网格化服务消息推送,根据要求强化运维保障,立即处理问题,构建良好的运维保障机制,一是构建问题处理体系提升问题解决能力,二是提升系统监控能力,三是建立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保障能力,保证服务消息直达纳税人。同时,快速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持续深化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 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为确保上述工作顺利完成,需升级改造吉林省税收大数据智税平台(以下简称智税平台)。

  根据相关文件,需加强对税务机关各处室、各地市及外部门的数据支持。同时按照目前已受理各业务处室提交的指标需求来做开发。同时,为保障智税平台的稳定运行,配合总局云平台及政数局做好数据资源管理、资源应用及资源共享等工作。

  确保总局和省政府要求的相关工作顺利完成,一定要做好智税平台及总局云平台的运维及数据支持服务,其中运维服务包括智税平台服务、总局云平台服务及吉林省政务服务共享网站服务。数据支持服务包括内部数据加工服务、对外部门的数据支持服务及对互联网数据清洗服务。

  进一步升级优化智税平台,开发总局精准推送功能、总局一体式网格化服务功能,完善智税平台功能,在系统功能完善同时,加强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完善智税平台资源。

  (2)★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有关的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或类似升级改造项目成功案例。

  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对项目定位、建设服务目标要精准,对现有系统需求理解分析要深入、详细到位,对运维服务、数据支持服务与智税平台升级改造需求理解要完整。

  运行维护方案:投标人运行维护方案中运维工作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和可操作性强,解决运维过程中各类问题要有针对性。

  升级改造方案:投标人升级改造方案要完整、科学,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可验证性,方案能够与原有系统衔接。

  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中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组织管控、项目实施过程等内容要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项目管理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要合理、严谨、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性强。

  项目验收方案中验收流程及标准、验收中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的处理方法和补救措施要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应急处置方案:对应急情况下处置流程,可提供的后备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协助等内容描述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2022年运维团队负责保障智税平台的稳定运行,满足数据服务和业务支撑要求,平台面对全省税务干部开放,服务用户良好使用平台,强化电子专票网格化服务推送机制和政策文件精准标注,保证服务消息直达纳税人,其中加重对精准推送及电子专票网格化服务通道运维,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平台运维岗对平台做实时监控、定期巡检,在重点保障时期根据自身的需求增加巡检次数和24小时值守。监控和巡检内容有实时运行状态、运行参数、健康情况、运行趋势等,同时实行巡检监控过程痕迹化管理,问题溯源有迹可寻,并据此进行平台运行风险评估和隐患分析,做好日常运维,保障智税平台稳定、高效的运行。

  根据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管理,需运维人员不定期对数据库、操作系统、大数据平台组件及应用中间件的进行版本升级及漏洞修复。

  智税平台集成了包括核心征管系统在内的多个税务内部系统及外部门数据。通过数据同步工具搭建了多个系统数据同步任务。为保障数据同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数据处理过程的稳定性,数据库运维人员每日定期巡检、实时监控数据库运行情况。

  应用运维岗主要负责收集全省地市,分局在使用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针对平台使用做相关操作指导及功能解答,并对普遍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定期分享。平台的功能也应该要依据各级税务干部日常使用反馈进行一定的升级完善,以满足各地市人员日常工作的需求。

  根据总局云平台发布的接口,通过智税平台数据服务中心将总局大数据云平台的服务接口统一接入管理,并形成服务目录供各级税务人员按照工作实际进行订阅,其中通过接口数据,按照我省真实的情况,建立4个动态应用场景,为确保以上工作顺利开展,总局云平台相关工作需要运维人员维护接口的稳定及应用场景的数据准确性的验证,并进行数据服务支持。

  为贯彻落实税务总局要求,优化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推动12366知识库标签与总局云平台大数据纳税人标签融合统一,需要确保总局与智税平台、智税平台与电子税务局推送链路稳定,保障政策文件精准标注,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至纳税人,同时针对需要推送的政策信息进行数据匹配及验证,确保政策正确的推送到对应纳税人。

  一体式网格化服务负责生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网格化服务消息清单、电子专票二次服务确认清单及待签署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数据清单,并提供数据服务,省局数据平台调用服务进行服务数据的获取。省局数据平台获取数据后提供给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有关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查阅,实现了纳税人服务消息查阅、电子专票二次服务确认及风险告知承诺书的消息推送和在线实名认证签署,并将服务消息查阅数据反馈给省局数据平台,风险告知承诺书在线签署结果反馈给核心征管系统。

  保障一体式网格化服务系统与省局数据平台交互的平稳运行,及时监控和处理系统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和异常情形。针对也许会出现的突发情况,确保平台交互正常。需要技术人员配合对省局与一体式网格化服务系统交互通道进行日常维护,并且对数据来进行按时进行检查及验证。

  现阶段,我局接收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外部门数据上亿条。根据文件要求,全方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及时审核其他部门的数据订阅需求,按时反馈征求意见,部署任务的及时回应,建立高效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保障数据互通的频率,针对已经对接的数据同步链路要实时监控,保障数据传输的稳定。

  维护接口的稳定及应用场景的数据准确性的验证,并进行数据服务支持,包括精准推送及一体式网格化服务运维工作

  支持完成注册并维护资源目录、资源挂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以及标准规范等内容,及时审核其他部门的数据订阅需求,按时反馈征求意见,部署任务的及时回应,建立高效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保障数据互通的频率,针对已经对接的数据同步链路要实时监控,保障数据传输的稳定

  根据税务总局要求,加强对税务机关各处室、各地市及外部门的数据支持,同时按照目前已受理各业务处室提交的指标需求来做开发。

  根据税务总局方案,除现使用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加工服务由各自系统提供之外,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内外部跨系统和历史数据加工服务工作。数据服务人员需根据各处室的数据需求提供数据支持。

  数据服务人需要满足地市及省级税务分局的数据加工需求,根据各单位的数据需求提供数据支持。

  按照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数据服务人需要配合第三税务分局针对外部门数据需求来做可行性确认,包括需求数据是不是存在、数据口径是否清晰、需求数据量等,在需求确认后,协商数据提供方式并按时进行数据提供。

  按照要求,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我省加强了共享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涉税数据,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但是数据资源进入,还需对数据与税务业务进行相对有效的结合,格式化数据及对数据过滤是必要工作,所以需要数据清洗服务,对互联网和外部门的涉税数据来进行清洗、转换及入库,结合税务数据来进行风险分析工作。

  优化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推动12366知识库标签与总局大数据云平台纳税人标签融合统一,打通总局与电子税务局等平台推送链路,建立精准推送机制,实现政策文件精准标注,推送内容自动获取,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促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需要开发总局精准推送功能,详细的细节内容为:

  征纳互动数据库用于接收并存储总局下发的推送内容、精准推送实施情况记录数据等。

  智税平台通过总局大数据云平台数据服务获取纳服司下发省局待推送的税宣有关数据及相应纳税人清册信息,存储到征纳互动数据库中,征纳互动数据库中的数据需要推送到电子税务局端。功能涉及到多个接口,需要开发匹配的功能接口并完成联调测试。

  总局下发的数据需要补全加工,通过接入并归集实名办税系统的纳税人实名数据,将纳税人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领票人等实名数据来进行关联补充进待推送数据。

  精准推送需要可配置的总局接口调用功能,配置项目为获取数据地址,获取数据密钥、获取数据渠道、获取数据频次、获取数据主备服务器配置等选项。

  智税平台开发纳税人智能推送模块,由纳税服务部门确认具体的推送内容、推送对象等信息,确认后智税平台调用电子税务局消息推送接口按照调度配置的推送数据渠道、推送数据频次等设置推送数据,实现精准推送。

  功能实现省级本地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的维护和精准推送策略的设置,可同步生成待推送消息。

  精准推送需要可配置的电子税务局接口调用功能,配置项目为推送数据地址,推送数据密钥、推送数据渠道、推送数据频次、推送数据主备服务器配置等选项。

  日志主要记录从总局大数据云平台获取数据的日志,内容有请求时间、请求参数、返回参数,记录向电子税务局推送数据的日志,内容有推送时间、推送参数、推送数据、返回参数等。

  深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开展电子专票网格化服务消息推送,打通总局与智税平台、电子税务局推送链路,建立电子专票网格化服务推送机制,实现服务消息直达纳税人。

  总局一体式网格化服务负责生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网格化服务消息清单、电子专票二次服务确认清单及待签署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数据清单,并提供数据服务,由智税平台调用服务进行服务数据的获取。

  智税平台获取数据后提供给电子税务局,并将电子税务局的反馈信息通过数据归集或服务调用方式反馈给总局一体式网格化服务应用。

  分别开发与对接总局获取总局一体式网格化服务数据接口、向总局反馈数据接口,向电子税务局推送数据接口,接收电子税务局反馈数据接口、与总局对账接口。

  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推进与国家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相互连通,推动业务和数据深层次地融合,共享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涉税数据,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持续深化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为确保考核内容顺利完成,需要对智税平台做升级改造,具体明细如下:

  2)落实共享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涉税数据,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持续深化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需集成外部门接口服务15个。

  根据文件要求,建成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常态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社会数据,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通过挖掘高价值的互联网第三方涉税数据,提供税务人能方便使用的结构化数据和可视化数据,实现更精准的决策支持,提高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数据应用分析是贯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在运用税务部门征管数据和外部门共享数据基础上,充分挖掘互联网信息数据,整合形成互联网涉税数据。充分的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应用分析,有效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难题,提升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精准性和时效性,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数据支持服务及系统运维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一年数据支持服务及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投标人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投标人需采用国际通用的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成立科学的项目人员团队,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案,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控制。

  (4)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建立独立的技术服务组织,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投标人应提供该组织的分工安排、详细的人员组成情况等。

  本项目一定要符合采购人招标要求才可以进行项目验收。采购人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验收资料等,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组织召开验收会一次验收。验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0.信息系统源代码审计报告(内外网均要提交),相关联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漏洞扫描和安全基线.内控内生化方案(包括内控内生化方案中的各项功能,是否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嵌入到软件中,保障正常运行。);

  4.漏洞扫描和安全基线.内控内生化方案(包括内控内生化方案中的各项功能,是否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嵌入到软件中,保障正常运行。);

  项目团队必提供详细的技术上的支持和服务方案。技术上的支持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7×24小时技术上的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4小时内处理问题;按照每个用户要求,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本项目中,应实行两级检查、两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和一级验收由实施小组组织完成;二级验收由省局组织实施。各级检查验收严格按项目实施中制订的相应的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判标准执行。对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将上报用户协调处理,对一般质量上的问题的处理应予以书面记录。

  (一)职责分工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大数据智税平台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的前台操作页面,按照数据管理权限和菜单管理权限分别来控制,符合金税三期岗责权限管理控制的要求,对不同级别不同范围的数据按照岗责要求和数据权限进行细分。

  (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措施。系统岗位设置符合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要求,避免一人履职发生错误或舞弊风险。

  (三)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平台分配用户岗位,审核、复审、发布流程符合授权审批控制,符合“职责明确、分权制衡”的原则和有关制度规定。

  (五)公开运行控制措施。项目对规定和实际要公开的事项,做到对具体对象公开。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投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所有。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中标供应商禁止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禁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纳入失信名单;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好后果的中标供应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