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2 建筑楼宇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是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公众对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十分敏感,对其超标排放和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容忍度极低。为促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达标,缓解“邻避效应”,生态环境部分别制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倒逼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练好“内功”,实现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转变。本文就生态环境部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要求的安装联网、数据标记和数据应用规定等内容做要点说明。

  新建的垃圾焚烧厂要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装、树、联”任务,即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公布包括焚烧炉炉膛温度和5项常规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和一氧化碳)在内的自动监测数据,以及自动监测数据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直接联网。

  主要测量污染物至少包括:颗粒物、氯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流量、湿度、含氧量),同时计算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和打印各种参数、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

  系统由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系统结构最重要的包含: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预处理装置、分析仪表、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和其他辅助设备。

  采用高温热湿式的气态污染物CEMS,采样探头、伴热管线、采样泵等部件其加热温度一般在180C以上,其实际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样品采集装置的材质应选用耐高温、防腐蚀和不吸附、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材料,应不影响待测污染物的正常测量。

  样品采集装置应具备颗粒物过滤功能。其采样设备的前端或后端应具备便于更换或清洗的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器滤料的材质应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5~10μm粒径以上的颗粒物。样品传输管线内包覆的气体传输管应至少为两根,一根用于样品气体的采集传输,另一根用于标准气体的全系统校准;CEMS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应具备完成CEMS全系统校准的功能要求。

  采样泵应具备克服烟道负压的足够抽气能力,并且保障采样流量准确可靠、相对稳定。

  采用抽取式的颗粒物CBMS,其抽取采样装置应具备自动跟踪烟气流速变化调节采样流量的等速跟踪采样功能,等速跟踪吸引误差应不大于土8%。采样管线及测量池加热温度应高于烟气露点10℃以上。

  采用渗透干燥脱水方式的气态污染物CEMS,其脱水后样气露点不高于4℃,吹扫气与样气流量比不小于4: 1。

  预处理设备的材质应使用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材料。为防止颗粒物污染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在气体样品进入分析仪之前可设置精细过滤器;过滤器滤料应使用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疏水材料,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0.5-2μm粒径以上的颗粒物。

  其他辅助设备、校准功能、数据采集传输设备要求参照HJ/T 76-2017 执行。

  垃圾焚烧厂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联网指标应至少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流量、湿度、含氧量)。

  数据传输需按照《HJ/T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正常传输实时数据、分钟数据、小时数据、日数据;在数据上报过程中需按照HJ/T75,HJ/T76 标准对数据来进行标记。

  垃圾焚烧厂生产控制的集散控制管理系统(DCS)将焚烧炉二次空气喷入点所在断面、炉膛中部断面和炉膛上部断面分别设置的温度测点信号通过特定的模型计算出的温度。

  焚烧炉二次空气喷入点所在断面、炉膛中部断面和炉膛上部断面每个温度测点的直接测量值。

  DCS温度、直接测量温度均应以数字信号从DCS接入数据采集仪,经数据采集仪传输至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DCS温度、直接测量温度接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后,DCS温度直接显示;接入的直接测量温度至少应当包括炉膛中部断面和炉膛上部断面“2×3”个温度测点数值,各直接测量温度将分别显示并计算算术平均值。

  垃圾焚烧厂数据标记按照标记类型最重要的包含焚烧炉工况标记和自动监测异常标记;按照时间包括事前标记或事后标记。

  正常的情况下,焚烧炉工况呈现为:正常运行—停炉—停炉降温—(停运)—烘炉—启炉—正常运行。启炉、正常运行和停炉时,炉膛温度不应低于850℃。

  焚烧炉工况标记包括“烘炉”“启炉”“停炉”“停炉降温”“停运”“故障”和“事故”等7种标记。

  1.烘炉:在未投入垃圾的情况下,用辅助燃烧器将炉膛温度升至850℃以上的时段,可标记为“烘炉”。正常的情况下,炉膛温度起点应低于400℃;当“烘炉”的前序标记为“停炉降温”“故障”或“事故”时,允许炉膛温度起点高于400℃。标记为“烘炉”的,正常的情况下,每次时长不应超过12小时;炉内耐火材料修复或改造后,每次时长不应超过168小时。

  2.启炉:完成烘炉后,投入垃圾至工况稳定,且炉膛温度保持在850℃以上的时段,可标记为“启炉”。标记为“启炉”的,每次时长不应超过4小时。

  3.停炉:停止向焚烧炉投入垃圾至炉膛内垃圾完全燃尽,且炉膛温度保持在850℃以上的时段,可标记为“停炉”。

  4.停炉降温: 焚烧炉炉膛内垃圾完全燃尽后,炉膛温度继续降低的时段,可标记为“停炉降温”。标记为“停炉降温”的,一般情况下,炉膛温度应从850℃以上降至400℃以下;当“停炉降温”的后序标记为“烘炉”时,允许该标记时段结束时炉膛温度高于400℃。

  5.停运:焚烧炉停止运转的时段,可标记为“停运”。标记为“停运”的,烟气含氧量不应低于当地空气含氧量的2个百分点。

  6.故障或者事故: 焚烧炉出现故障或事故的时段,可标记为“故障”或“事故”。标记为“故障”或“事故”的,每次时长不应超过4小时,并简要描述故障或事故起因。

  自动监测异常标记包括“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维护(以下简称CEMS维护)”“通讯中断”“炉温异常”“热电偶故障”等4种标记。

  1. CEMS维护:CEMS校准、故障、检修以及数采仪故障、检修的时段,可标记为“CEMS维护”。标记为“CEMS维护”的,应同时备注维护的类型,并简要描述维护过程,保存运行维护记录备查。

  2.通讯中断:网络故障、通讯设备故障等问题造成数据无法报送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时段,可标记为“通讯中断”。标记为“通讯中断”的,应在通讯恢复后补传自动监测数据。

  3.炉温异常:正常运行时,因不可抗力导致焚烧炉炉膛温度不高于850℃的时段,可标记为“炉温异常”。标记为“炉温异常”的,应备注炉膛温度异常的原因以及提前采取控制烟气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措施(如加强垃圾预处理,启动辅助燃烧器、加大活性炭喷入量等),并保存运维记录和台账资料备查。

  4. 热电偶故障:因热电偶结焦、损坏等情况导致热电偶测量温度不能反映实际温度的时段,可标记为“热电偶故障”。标记为“热电偶故障”的,应备注故障测点位置、故障原因、维修或更换过程,保存运行维护记录和台账备查。

  1.事前标记:垃圾焚烧厂可根据生产计划、CEMS维护计划等,在企业端提前标记。

  2.事后标记:当出现焚烧炉工况改变,自动监测异常,自动监测数据出现零值、恒值、超量程以及超过污染物限值等情形时,垃圾焚烧厂应当于1小时内核实并标记。

  未及时标记的,由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平台向垃圾焚烧厂发出电子督办单,并抄送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垃圾焚烧厂在接到电子督办单后,应当及时核实,并在6小时内按操作提示如实进行标记。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健全了法律和标准的落地,首次明确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罚的判定标准,盘活了巨大的“大数据”资产。

  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以下简称标记规则),及时在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如实标记每台焚烧炉工况和自动监测不正常的情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自动监控系统收集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证据。自动监测数据可当作判定垃圾焚烧厂是不是真的存在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证据。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明确了5项自动监测数据相关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详细情况如下:

  1.日均值超标(第六条):一个自然日内,垃圾焚烧厂任一焚烧炉排放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超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应污染物24小时均值限值或者日均值限值,可以认定其污染物排放超标。

  2.日数据一个自然月内累计超标5天以上(第十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应当依法责令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

  垃圾焚烧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按照标记规则及时在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如实标记的,不认定为污染物排放超标:

  (1)一个自然年内,每台焚烧炉标记为“启炉”“停炉”“故障”“事故”,且颗粒物浓度的小时均值不大于150毫克/立方米的时段,累计不超过60小时的;

  (2)一个自然年内,每台焚烧炉标记为“烘炉”“停炉降温”的时段,累计不超过700小时的;

  3.垃圾焚烧厂正常工况下焚烧炉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的五分钟均值低于850℃,一个自然日内累计超过5次的(第十一条):认定为“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处罚。

  下列情形不认定为“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

  (1)因不可抗力导致焚烧炉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的五分钟均值低于850℃,提前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烟气中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按照标记规则标记为“炉温异常”的;

  4.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第十二条):垃圾焚烧厂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导致自动监测数据缺失或者无效的,认定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1)在一个季度内,每台焚烧炉标记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维护”的时段,累计不超过30小时的;

  5.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十三条):垃圾焚烧厂通过下列行为排放污染物的,认定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6. 垃圾焚烧厂因污染物排放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核减或者暂停拨付其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第十七条),具体办法参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199号)。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12月29日,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为宇创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中标价为20.9元/吨,服务周期28年。公告如下:推荐: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首个职业能力证书报名中!《垃圾焚烧发电运维·仿真实战训练营》课程,通过“理论知识+仿真实操+班组实习”相结合的教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近日,昭通市政府与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在大关具举行昭通市中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签约仪式。据了解,10月23日,昭通市中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特许经营招标工作,中标结果显示,安徽海创绿能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垃圾处理单价80元/吨中标该项目30年

  2023年12月28日,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举行首车垃圾进厂仪式,随着首车垃圾卸入垃圾仓,标志着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投入运行。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省、市重点项目,也是市重大民生工程,总投资4.22亿元,设计处理规模为600吨/日。该项目建成后将实现龙岩中心城区原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与要求,现将“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处置厨余垃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处置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2月26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山东淄建集团联合广州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拟定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为费率98.84。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12月27日,贵阳市清镇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特许经营期限30年.本项目招标人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焚烧发电设施。清镇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清镇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二、项目编号:GZCBXT-2023-022三、项目联系

  12月22日,从绵阳市住建委获悉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涪城区杨家镇)、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台县)已通过国家相关等级评定,获评国家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根据国家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焚烧厂综合评价等级划分为AAA、AA、A、B、C5个等级。其中AAA级代表全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

  12月26日,云南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计划公布,总投资约22000万元。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规划建设1×300吨/日生活垃圾炉排炉+1×6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3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垃圾接收计量、焚烧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安徽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天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设施)飞灰填埋场(二期)环评二次公示,项目总投资4581万元,首次库容10.25万m3,占地面积14400m2(21.6亩),使用年限8年。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名称:安徽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天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发布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装一台32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并配套33MW发电机和一套17MW中温次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相关附属设备及热力系统,停用厂内原2×15MW的汽轮发电机组,扩建后全厂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理念逐渐成为共识。考虑到环境承载力及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会将一些排污大户、重大风险源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督促其依照国家规定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履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但有些重点排污单位工作人员却未能自觉承担起在线监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第二批):案例1:江西某公司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3年6月7日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帮

  近年来,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常发多发,犯罪手段愈来愈新颖,方式愈加隐蔽,国家针对该领域的问题部署了两个专项,体现了加强行刑衔接协作、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决心和态度。我省在办理该领域的案件过程中,公安、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四部门高效协同,着力破解案件办理中的难题、夯实证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领域):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市积极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利用线上巡查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实施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为持续保持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继续选取2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各地继续加大对肆意干扰在线监控设备、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

  2023年7月生态环境部监测司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19个区县35家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了帮扶检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持续发力,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在线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推动行刑衔接,查处了多起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案件,体现了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零容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六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动监测数据(2023-10-24),共四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公示,如下表所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环办执法〔2023〕8号),2023年上海市、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深入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严查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

  近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根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汇总整理了2023年第二、三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天数占比20%以上重点排污单位清单,并要求相关地方生态环境厅组织调查排污单位长期超标的原因。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是为了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以便排污单位和生态环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HJ1307-2023,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自2023年9月30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以下简称垃圾焚烧行业)的监管措施、整治成效、《技术指南》编制的考虑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三部门联合发布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加强行刑衔接协作合力守护绿水青山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下称“三部门”)联合发布4件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常见多发行为及新类型、

  12月28日,西藏那曲市数字农业及生活垃圾焚烧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发布流标公告,招标失败原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招标人是那曲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51亩,其中垃圾焚烧厂占地约50亩,智慧农业及新能源发电占地约100亩。总用地面积约100303.33平米,拟建

  近日,公司所属河南省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焚烧项目”)顺利通过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织的无害化最高等级AAA评定认证,标志着该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新乡焚烧项目是本公司首个获得此殊荣的发电厂,不仅是一道亮丽的环保风景线,更是科技与环保相结合的典

  12月7日,西藏那曲市数字农业及生活垃圾焚烧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公开对外招标,招标人是那曲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51亩,其中垃圾焚烧厂占地约50亩,智慧农业及新能源发电占地约100亩。总用地面积约100303.33平米,拟建垃圾焚烧厂及附属设施、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其中总建筑

  由康恒环境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国和奥地利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生活垃圾焚烧碳排放实时监测和低碳高效智慧焚烧技术研发及示范》(下简称“中奥项目”)启动一年来,经项目组团队成员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11月13日,项目2023年度总结会在康恒环境总部成功举行。总结会由康恒环境首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1月20日,天津市宁河区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特许经营项目公开对外招标,本项目预算金额3199.65万元/年,项目特许经营期限10年。项目通过公开对外招标方式引入环卫运营专业化管理公司,授予其特许经营权,负责宁河区全区24座城乡垃圾转运站的运营维护工作,其中城区内的11座、下辖村镇13座,负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广西忻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广西路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负责忻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增生活垃圾及陈腐生活垃圾、全县12个乡镇所有村屯生活垃圾转运至来宾市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服务时间3年,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LBXCZC2023-G3-0

  分类政策减少了垃圾,焚烧炉依然建设不停,中国的垃圾处置政策应该统一标准和更精细化。今年是中国强制垃圾分类的第四年,一系列政策不仅影响着居民的行为,也隐形地冲击了垃圾末端处置行业。在这四年里,中国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数量和处置能力都翻了一番左右。但是,伴随着分类后垃圾的减量,部分焚烧企

  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垃圾综合利用是指在生活垃圾中提取有价值的资源,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实现资源化利用。习十分关心垃圾分类工作这件“关键小事”,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

  8月18日,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专家组莅临平湖市临港能源公司,进行垃圾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价工作。通过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运营情况的现场检查、认真评审,专家组都同意本项目达到AAA等级水平。平湖市综合执法局徐国清副局长、环卫处陆佳跃主任,龙净环保城市环境服务事业部分管运营和安环负责人,平湖

  北京控股环境集团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的收入为12.25亿港元,较去年同期的11.65亿港元增加约5%。期内息税折旧摊销前溢利为4.07亿港元,较去年同期的3.65亿港元增加约12%。公司股东应占期内溢利为1.50亿港元,较去年同期的1.39亿港元增加约8%,每股基本盈利为10港仙。报告期内,固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8月21日,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二期)第三方监管项目公开对外招标,预算金额600万元,服务期2年。据显示,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运行监管。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滨海工业区北部临海地块,南侧为滨海大道,东侧为柯海线公里)

上一篇:治污排污设施用电监管系统-环保用电在线监测系统

下一篇:《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印发